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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回应学生信息被非法获取,律师:当事学生或涉刑事、民事责任-观热点
来源: 新京报      时间:2023-07-02 23:12:14


(资料图)

新京报讯(记者刘洋 杨菲菲)“学校强烈谴责侵犯个人隐私、危害信息安全的行为。”7月2日下午,中国人民大学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学校已关注到部分学生信息被非法获取的情况,已第一时间联系警方,并积极配合警方等相关部门开展调查。

中国人民大学发布的情况通报。图/中国人民大学官方微博

7月1日,有网民在微博上爆料称,中国人民大学一男生在读硕士研究生期间,利用专业技术盗取全校学生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姓名、学号、籍贯、生日等,并搭建了给全校学生颜值打分的网站。该毕业生还曾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发布动态公开此事。网传截图显示,该动态发布于2020年10月。

7月2日一早,记者搜索发现,该网民社交账号上相关内容已经清空。与此同时,“人民大学通报学生信息泄露事件”相关话题也引发热议,众多网友提出对该生行为严查,并对学校数据管理提出质疑。

涉事男生或涉哪些责任?就此,新京报记者采访了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晓宇。黄晓宇认为,首先要明确“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个人身份信息和隐私信息两大类。依据《网络安全法》第76条第1款的规定,所谓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我国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还是很大的,本案有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相应的罪名。”黄晓宇说道。具体到该案,首先,从刑事角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针对通报中指该生“非法获取学校部分学生信息”的行为,行为人如果是采用的“窃取或者其他方法”的非法手段,达到一定条件恐涉及该项罪名。其次,从民事角度来说,该生则涉嫌侵犯当事人的肖像权。“他如果对部分学生进行颜值排行,则有可能涉嫌存在贬损他人形象的行为,可能需要在名誉权、肖像权方面承担民事责任。牵扯到公民个人信息还要看泄露的程度。”

黄晓宇表示,从学校层面,此次事件也给高校甚至教育机构提了个醒,要加强对学员或者学生个人信息的保护。

编辑 缪晨霞

校对 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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